1.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支部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支部书记不可“一言堂”包办代替支部各项工作;支部委员会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好自己担负的工作。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体现。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
支部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做好支部工作。并要遵纪守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领党员和周围群众,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在新的历史时期仍然要坚持这一优良传统,支部委员会有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疾苦,要制止和纠正损害和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支部委员会成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改革,勤于探索,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讲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