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各单位(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会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在职教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体现组织关爱,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申报教职工困难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条件

1.配偶为下岗职工或丧失劳动能力;

2.教职工或其直系家属成员患重大疾病;

3.家住灾区,家庭遭受灾害影响较大;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5.青年教职工配偶暂时无业无收入。

(注:家庭已购买小车,或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职工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二、申报程序

困难教职工认真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在职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请于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17:00 前交行政楼324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7867140。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工会小组)要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组织困难教职工申报困难补助,同时也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防止虚报,并根据申报人员的困难程度排序,由单位主要签字并盖章后再报机关工会,由机关工会统一收集后提交校工会。

四、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的确定

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将由校工会福利部集中评比确定。



机关工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