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单位(工会小组):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筹备召开华中师范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华师党字〔2022〕76号)的要求,现决定在机关党委所属的职能部门中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机关代表推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学校“两代会”换届改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优化学校民主治理结构,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2023年3月15日之前,重点完成下列五项工作:
1.推选本单位新一届学校“两代会”代表;
2.推荐校工会主席候选人;
3.推荐校工会委员候选人;
4.推荐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推荐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工作要求
“两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是机关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实现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参与,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工作统筹,确保工作落实。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11:00前将本单位“两代会”代表推选表(附件3)、校工会主席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校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8)、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会小组组长信息统计表(附件9)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机关党委(行政楼324室),联系人:刘志强 7140 。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机关代表的条件及选举产生的办法;
2.华中师范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机关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3.机关各职能部门“两代会”代表推选表;
4.校工会主席候选人推荐表;
5.校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6. 新一届二级部门工会主席名单
7. 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8. 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9. 机关各职能部门工会小组组长信息统计表。
机关党委 机关工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