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各单位(小组):
为体现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加强工会会员的交流,提升单位凝聚力,现就做好今年春秋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秋游组织方式。各工会小组可自行组织春秋游活动,也可以委托旅行社组织(需签订委托协议)。
二、春秋游时间及地点。春秋游活动由各工会小组统一组织,范围仅限于武汉市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旅行社等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春秋游经费及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 300 元。各工会小组可根据实际开支租车费、伙食费、景区门票、保险费等活动所必须的相关费用。确需中途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景区门票仅限景区的一级门票,且不得开支景区内的其他再生费用,如二级门票、观光车、电缆车费用等。武汉旅游年票中包含的景点,不再报销门票费用。
四、春秋游经费报销。各工会小组按经费使用要求先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将相应发票汇总提交至机关工会,由机关工会审核,制单报销。
五、春秋游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春秋游活动的规定,控制费用标准,杜绝违规现象。自觉遵守当地的相关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卫生,确保春秋游活动各项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机关工会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