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加强党风廉政持续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17-04-28

 

427,信息化办公室支部在七号教学楼六楼演播厅开展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加强党风廉政持续学习教育的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内容,并观看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活动由支部组织委员刘合富主持。

    

   首先,支部副书记谭冬霞带领支部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组织委员刘合富组织大家学习了党章的地位和作用、党的性质和宗旨,以及党的指导思想等党章部分内容,并现场收缴党费。

 

   谭冬霞副书记布置了“签订个性化廉洁自律承诺书”工作,并号召全体党员严管自身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青工委员涂乐和党员李超同志分别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20174月我校机关党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一、教育部党组纪检组《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二、湖北省纪委解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广大党员展开了讨论。大家认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为党员思想上补课、精神上补钙,进一步筑牢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根基,是要让党员接受具体工作的检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做合格党员落脚到提高觉悟、解决问题、立足岗位作贡献上来。

 

《关于高等学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指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创新,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通过经常谈心交心,适时开展通报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加强谈话力度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对涉及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重点谈心交心。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方面详细明确的制定了发放标准,有法可依,有据可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均将承担纪律责任。

 

接下来,大家观看了省纪委检察厅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在片中,咸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孝感市人大原副主任刘建军,黄梅县委袁书记余建堂,湖北美术学院党委原书记刘刚,湖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鲁志宏,都是省纪委直接查处的违纪人员。他们都曾为党的事业做出过贡献,但却都因小节失守,大节不保,最终走上了不归路,给自己、给家庭、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他们堕落蜕变的人生轨迹和内在原因告诫党员干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退休老党员向丽华老师说道,近几年来,在党内大力反腐的铁手腕下,不少贪官纷纷落马。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滥用权力的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任何以权谋私,不顾及人民权力的人都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该片不禁让人联想到当前正在热播的《人民的名义》,《人民的名义》是一部反腐高压下中国政治和官场生态的长幅画卷,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这同时也说明了国家在长期反腐倡廉的工作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激浊扬清,向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党员同志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并表示将以此为鉴,以正己身。

 

      谭冬霞总结到,持续深入学习党规党章在增强党员主体责任意识方面具有必要性。党内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党员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和和自身修养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的监督。结合信息化办公室当前业务工作,我单位应重视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廉洁自律,高效合理开展工作,发挥资产的效益,重视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持续学习教育